2008年7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悔过,才能新生
乔司第八分监狱 郑光达

  高墙电网、光头囚服、粗茶淡饭,这是我如今生活的真实写照。回想过往,昔日的无知和虚荣,带来今天无比的沉痛和悔恨。
  因为受贿40多万元,我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关于那段耻辱的过去,我真不愿再回首。然而,没有痛苦的反省,就没有新的生活。为了告别昨天,我只有真诚地忏悔,才能得到政府的宽大和亲人的原谅。同时,我也希望自己的忏悔之心能在刑释之日换来脱胎换骨,重新做人。
  我曾是建设系统的一名国家干部,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从一名基层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。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,加上拜金主义的诱导,我逐渐丧失了道德观和荣辱观,胆大妄为,收受了不该收的钱和物,最终成了一名罪犯。
  党性的丧失、道德的堕落、价值观的崩溃、金钱欲的膨胀,是我犯罪的内因。如今,我唯有忏悔才能表达我的真诚悔过和诚实改造之心。
  锒铛入狱后,我失去了人生最珍贵的自由,其感觉和滋味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。事到如今,唯有忏悔和改造,才能挽回我生命的尊严,追回人生的自由。
  作为人子、人夫、人父,我没能尽到责任和义务,带给家人的是无尽的痛苦和伤害。面对父母两鬓如雪的沧桑、妻子含辛茹苦的操劳、女儿无可奈何的期盼,我感到一种揪心的痛。亲情之无价、亲情之温暖、亲情之力量,犹如一盏明灯,照亮着我那颗忏悔的心,鼓励着我在通往新生的道路上行进。
  懂得忏悔,才能反省罪错,才能悔过自新;懂得忏悔,才能自爱、自强。我要在改造中忏悔自己的罪责,用感恩的心去回报,进一步加快改造的步伐,在警官的教诲和亲人们的关爱下,争取早日新生。